很多人在做產品的時候往往會遇到一件很尷尬的事,那就是自己想做的東西很可能別人已經在做了,或是有很類似的產品。
很多人(或是某個時刻的我)會陷入一種迴圈,開始思考著:「別人做過了那我還要做嗎?這樣是不是抄襲?這樣會有競爭耶?」。
如果在做產品時曾經出現過以上的想法,那再正常也不過,因為這確實是很多做產品的人會遇到的問題。
我喜歡喝珍珠奶茶,但我不是喝春水堂或翰林茶館(據說都是台灣第一家),而是常常喝五十嵐。
我偶爾也會開車,但我開的不是福特的車(世界第一台汽車出自福特),更常開的是豐田的車。
點子重複其實很正常,尤其是當很多人看好一個點子,而且潛在市場可以容納很多不同公司時,自然會有很多人會擠進來。
即便點子一樣,那可以在介面、使用流程、功能、價格、裝置或是語言等地方做出區別。
一個產品不可能包羅萬象並滿足所有潛在使用者,試著找到想要服務使用者,並且解決他們的問題。
如果可以做到的話,就不會陷入抄襲的窘境,也有機會打開不一樣的市場。
持續寫作551/600 天。中文字數: 371/3000。
